我国《物权法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)规定,资料使用协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房屋买卖不过户协议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因此,一。鉴于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暂不能办理产权过户,依据《民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达成如下协议: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。